【「教學相長」~衛福部辦理醫護人員A級防護衣教育訓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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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為增進醫護人員對於毒化災的認識與了解、災害的應變處理、醫療、除污及處置,衛福部南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特委託國立成功大學在嘉義基督教醫院辦理「危物事件應變旗艦訓練課程」,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獲邀講授「A級個人防護裝備穿脫與保養」,由第一消防分隊分隊長張英勝率員前往講課。

此次訓練課程內容包括氣密式防護服前置檢查、防護衣穿戴與脫除步驟、排氣閥拆解與更換、防護衣清潔與保養貯藏須知、空氣呼吸器(SCBA)介紹使用等專業說明,並指導參訓學員如何計算空氣瓶安全使用時間,及提醒其防護衣每次使用後務必進行目視檢查,另外每年度則必須依據EN標準規定作1次氣密測試,如此才能積極確保日後在使用上的安全。
 

市府消防局表示,由於化學災害事件對於人體所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與後遺症甚鉅,因此透過消防員實務救災經驗分享,與其它各界人士交流,將災害現場搶救安全觀念推廣,期讓第一線救災人員能更安全地執行化災搶救勤務。

 

一般只有在緊急應變下,才會使用A級防護衣。在使用A級防護衣時,時間都非常緊迫,因此平時必須熟練,才能縮短準備時間,而在使用前應目視檢查防護衣內外含面具本體及手套內外是否有表面傷害或破損,裝備是否足夠作業時間,確保排氣閥完好安裝於固定位置,防護衣的拉鍊及拉鍊覆蓋狀態是否良好。若防護衣出現穿孔、龜裂或拉鍊無法密合時應予拋棄,或是降格為訓練用。

而除非在極少量的接觸,或無致癌及皮膚滲透之物質,可用溫水和清洗劑清洗,否則不建議再使用。並於每個月檢查衣服布料是否有裂痕、臭氧現象(白粉筆狀),纖維塗料剝落。防護衣清洗完畢需以陰乾方式風乾,並做氣密測試。

依據ASTM F1052-97“化學防護衣氣密測試標準”之規章規定,通過壓力測試及完整的視覺檢驗,防護衣都可以繼續使用,建議使用五年應予汰換。當收到防護衣時就應執行檢驗及壓力測試,之後則在每次使用後或至少每年檢查一次。

A級防護衣氣密測試之合格判定為,充氣至一定壓力後,計時測試4分鐘,壓力值高於3.2 inH2O則為合格,並記錄最終壓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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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防護衣 建議使用五年應予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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