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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子在工作場所中的存在十分普遍,因為其方便搬移、架設及操作簡易之特性而被廣泛的使用,提供施工人員進行攀登,以利完成各種高處作業。但也因為梯子的構造簡單,且作業高度不高,往往讓人輕忽梯子的潛在風險,而疏於安全防護工作,因此,梯子作業所引起的墜落職業傷害才會層出不窮的發生。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統計,民國100至102年間,因為不當使用梯子而發生的職災案件就有48起,最常見的案例就是因為梯子不穩固而倒塌,使得人員自高處墜落受傷,嚴重者甚至於導致死亡。而在前年(106年)12月,臺北市也連續發生兩起因使用未符規定之合梯及未正確戴用安全帽,導致墜落死亡之重大職業災害。由此可見,即使梯子是日常生活中最熟悉的工具,一旦輕忽,也會成為奪走寶貴生命的工具。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不牢固的木梯裝修燈管,這類的合梯在法規上會有問題嗎?

會,職安法對於合梯的使用是有明確規範的,雇主如欲指派勞工使用合梯作業,必須要使用符合下列規定之合梯,否則既違反法令規定也很有可能會導致職業災害發生。

  1. 梯子應具有堅固之構造,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現象。
  2. 合梯適用於高度2公尺以下作業使用,梯腳與地面之夾角應在75度以內,兩梯腳間應設有金屬等硬質固定器扣牢,以保持梯子開合之角度;踏板之梯面寬度應達5公分以上;頂板寬度應在12公分以上,方便跨坐。 
  3. 梯腳應有防滑裝置,梯子上部應設置防滑與防翻轉之裝置。
  4. 使用木板、鐵管等材料製成之合梯,因無安全之防滑梯面,兩梯腳間又常未以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因此容易發生傾倒,故不可採用此類型合梯。

而使用人員在使用梯子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1. 作業時應確實戴好安全帽
  2. 不可站立於合梯之頂板進行作業。
  3. 嚴禁站立於梯子上,利用梯子梯腳開合方式來作橫向移動。
  4. 作業範圍內應設置成警戒區域並設有警告標示,且應避免在出入口、通道等處使用梯子。
  5. 梯子應架設於平整地面上使用,如梯子欲架設於斜面上,應設有防止梯子傾倒與滑動之裝置。
  6. 梯腳應避免壓踩到電氣線路;且使用金屬材質之梯子時,應避免靠近電氣設備。
  7. 使用梯子於高處作業時,應於下方設置協助人員,避免一人獨自作業。

 

如果大家都擁有充足的工安防護觀念與正確合乎規定的作業方式,懷著不過度自信亦不僥倖的心態,能夠更重視自身生命,如此就可杜絕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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